<%@LANGUAGE="JAVASCRIPT" CODEPAGE="936"%> 机构简介
博罗县科技局
机构简介
股室及其领导职责
领导班子成员与职责

(一)机构设置
   博罗县科学技术局是博罗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科技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干部职工 13人。局领导:设一正三副。局部门:设办公室、科技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和地震办公室。

(二)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推动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支撑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参与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综合性项目、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县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的使用。

   4、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和做好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实施和跟踪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应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导各类工业园区、专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4、负责科技项目管理。组织和做好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论证、立项、实施和跟踪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应用高新技术、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指导各类工业园区、专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5、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引进及评估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工程中心组建工作。

  6、负责对全县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技术创新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技术市场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7、指导县属农科所、林科所、农机所等科研单位开展科研业务工作。
 
  8、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本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博罗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